行业代码 |
1.4 |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年产3000吨克利西丁、3000吨克利西丁磺酸及1500吨邻氨基对甲苯酚精细化工生产项目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年产3000吨克利西丁、3000吨克利西丁磺酸及1500吨邻氨基对甲苯酚,原料储罐区和辅助车间。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苏德林 |
安全评价项目技术负责人 |
耿宏霞 |
安全评价项目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枫 |
评价报告报告编制人 |
苏德林、刘景梅、刘铁成、闵祥发、石增斌、栾鸿雁 |
评价报告报告审核人 |
耿宏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苏德林、刘景梅、刘铁成、闵祥发、石增斌、栾鸿雁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增斌、刘景梅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苏德林、石增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时间 |
2019.9.24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主要任务 |
现场调研、文字调研,资料沟通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2.24 |
本项目拟建于项目建设地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江河融合绿色智能工业园区。该项目厂址北侧、
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园区空地,西侧为运煤路。周边150m以内没有居民及企业。
拟建建筑物与周边设施具体间距见表2.4.1-1。
表2.4.1-1 拟建建筑物与周边设施间距表
序号 |
名称 |
规范要求间距(m) |
规划间距(m) |
1 |
拟建生产车间(甲类)—运煤路 |
30 |
45 |
2 |
拟建甲类仓库—规划路 |
20 |
25 |
3 |
拟建甲类仓库—架空电力线 |
13.5(杆高9m) |
17.5 |
注:本项目设计标准采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4.1.9条。
本项目周边情况详见图2.4-1。
本项目东侧空地 本项目南侧空地
本项目西侧空地 本项目北侧空地
图2.4-1本项目周边情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