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二期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新建气相共聚单元项目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9日 11:43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

联 系 人:周玉峰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大庆市让湖路区乘风庄西3公里处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二期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新建气相共聚单元项目

项目简介:本次评价范围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二期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新建气相共聚单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建设内容,包括该建设内容的建设中、安装中、生产过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建设内容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二期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新建气相共聚单元生产装置,具体生产设施包括:共聚反应器、抗冲共聚反应器气体冷却器、循环气压缩机、乙烯汽提塔、水泵等。

给排水、压缩空气供应、分析化验、检维修、变配电等公用工程设施均依托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现有设施,现有设施设计负荷富余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新增负荷需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此外,本项目化学品添加投料口依托二期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现有设施,不再新建。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8.5.18

陪同人姓名:白鑫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曲武

生物工程

A01(P)15101348

张建军

安全工程

A01(P)12200405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8.8.30-6.1

陪同人姓名:吕凯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于昊

给水排水

A01(J)13100590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8.5.30-5.5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于昊

给水排水

A01(J)13100590

高海臣

应用化学

A01(J)12200328

职业病危害因素

非甲烷总烃、液化石油气、丁二烯、硫化氢、一氧化碳、氨、噪声、高温、低温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各作业场所内,劳动者接触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通过对本项目生产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控制室、休息室的噪声强度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设计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本项目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业,综合考虑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成分、生产工艺流程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确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厂区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工艺技术先进,生产设备布局设计合理,其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等方面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其他评价内容需要结合本报告的补充措施进行完善。

建设单位如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逐项落实,在未来运行中有针对性的加强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预测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在投产后做好防毒设施及高噪声设备防护设施的管理维护,并做好防毒、降噪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佩戴的监督工作,将能降低有毒有害气体、噪声对作业工人的健康损害。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聘请郭宝珠、陈新、王庆慧等3名专家对本项目作业现场及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认定作业现场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