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方清选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13:10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哈尔滨东方清选设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文亮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哈尔滨双城区麦莎路3号

项目名称:哈尔滨东方清选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包括1座激光切割厂房、1座等离子切割厂房、1座机加厂房、1座焊接厂房、1座组装厂房、1座喷漆厂房,辅助设施包括1座配电间、1座燃气锅炉房、1座综合办公楼。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20.9.20

陪同人姓名:朱琳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潘闯

环境工程

A01(P)12200724

王海龙

预防医学

A01(P)12200547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20.9.22-24

陪同人姓名:朱琳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李跃

环境科学

A(J)-KH-2019-004

杨卓

应用化学

A01(J)12200289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20.9.22-28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李跃

环境科学

A(J)-KH-2019-004

司萌萌

环境科学

A(J)-KH-2019-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

确定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锰、臭氧、苯、甲苯、二甲苯紫外辐射、工频电场、手传振动、噪声。

检测结果

通过对生产现场的检测,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切实保证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并做到了专款专用。本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方面均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在保证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16日在哈尔滨市双城区组织了3名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对生产现场行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评价报告进行了验收以及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