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新增重包装膜生产设施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6日 10:54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联 系 人:王昌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新增重包装膜生产设施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吹膜机厂房,厂房内主要设置2套吹膜机、1台印刷机及配套的控制系统等。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20.5.13

陪同人姓名:杜宇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张雅丽

预防医学

A01(P)12200641

张男雄

化学工程与工艺

A(P)-KH-2019-066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20.5.15-5.17

陪同人姓名:杜宇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司萌萌

环境科学

A(J)-KH-2019-010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20.5.15-5.19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司萌萌

环境科学

A(J)-KH-2019-010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聚乙烯粉尘、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所有岗位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建设单位应继续加强对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及时向作业工人培训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指导作业工人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
  2. 3.2本项目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 用人单位应认真执行公司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更新、修订。
  4. 建设单位应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结合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高温车间工作时间、采取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时间。
  5. 建设单位应保持对除尘、防高温等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6. 由于本次评价过程中本项目一直未使用水性墨印刷,建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复工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检测时对氨气进行检测。
  7. 建议建设单位在公司员工发生调配或新增时,继续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检查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专家组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4日在大庆市组织了3名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