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湾液体储罐码头有限公司厂区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9日 14:44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大连港湾液体储罐码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小莉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辽宁省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新港创业路

项目名称:大连港湾液体储罐码头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简介: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主要评价内容以大连港湾液体储罐码头有限公司生产活动经营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为准,并包括其外包(委)工程、辅助生产岗位,主要为厂区内的液体化工品罐区及其配套设施,具体包括:1#-6#罐组、1#-6#泵棚、汽车站台、1#-3#火车站台、13#-14#泊位码头、1#-11#连接站、1#-2#变电所、污水处理站、新鲜水站、化学品存放间、维修间、VRU系统、VCU系统、仓库、办公楼(含中控室、更衣室、浴室、办公室)、氮气站、样品间、泡沫泵站、应急物资间。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9年6月4日

陪同人姓名:姜小莉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邱倬文

石油工程

A01(P)13100577

张立文

环境工程

A01(P)12200700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9年6月19日-21日

陪同人姓名:姜小莉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刘鑫

化学与生物工程

A01(J)13100586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9年6月19日-30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高海臣

应用化学

A01(J)12200328

王春梅

中药

A01(J)13100584

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苯、二甲苯、苯胺、苯乙烯、丁酮、甲基丙烯酸甲酯、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液化石油气、氨、硫化氢、甲硫醇、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二氧化锰、臭氧;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噪声。

检测结果

通过现场检测,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属于交通运输、仓储业中货运火车站、货运港口、其他仓储业范畴,同时依据《关于规范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内容的通知》(辽安监安健[2015]123号)的要求,“用人单位接触高毒物品人数达到用人单位生产岗位劳动者总数20%时,需将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级别定性为严重”,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切实保证了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做到了专款专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自上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以来,各储运设施和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稳定,没有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总体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受大连港湾液体储罐码头有限公司委托,评审组于2019年10月17日对本评价报告书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3名,专家组对本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专家组同意本报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