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矿石码头4#堆场工程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1日 09:46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航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辽宁省大连市大孤山半岛南端

项目名称:大连港矿石码头4#堆场工程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大连港矿石码头4#堆场、T16~T20转运站、4#堆场附属输送皮带、7#变电所、搬迁流机库和调节水池,与此同时对BC8、BC9、BC30输送皮带延长改造,利旧原有增压水泵房。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8年12月17日

陪同人姓名:邓洪新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赵举明

环境工程

A01(P)15101349

张建军

安全工程

A01(P)12200405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8年12月22日~31日

陪同人姓名:邓洪新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刘鑫

化学与生物工程

A01(J)13100586

高海臣

应用化学

A01(J)12200328

于昊

给水排水工程

A01(J)13100590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8年12月22日~2019年01月2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职业病危害因素

铁矿石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锰、二氧化氮、臭氧、紫外辐射、噪声。

检测结果

本项目及外委单位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非噪声工作地点控制室、休息室噪声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设计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划分属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中的货运港口范畴,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有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本项目原料成分、工艺技术、生产方式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按照设计资料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切实保证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并做到了专款专用,做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项目建设的“三同时”。本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总体布局方面本项目生产区未能布置在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NE)上风侧;在职业健康检查方面缺少部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等。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大连港矿石码头公司如能在保证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应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聘请赵鹏、关宁、杨为群3名专家对本项目作业现场及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认定作业现场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