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三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5日 10:36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海涛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哈尔滨市自兴街2号哈尔滨供水集团哈西净水厂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三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送水、排泥水处理设施及辅助系统,辅助系统包括变电所、化验室等。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8年6月20日

陪同人姓名:高海涛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赵举明

环境工程

A01(P)15101349

张建军

安全工程

A01(P)12200405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8年7月16日~18日

陪同人姓名:高海涛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杨卓

应用化学

A01(J)12200289

韩淑芹

环境保护

A01(J)13100585

马崧凯

通信工程

A01(J)17102140

刘鑫

化学与生物工程

A01(J)13100586

王春梅

副主任药师

A01(J)13100584

周长军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7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8年07月16日~20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杨卓

应用化学

A01(J)12200289

韩淑芹

环境保护

A01(J)13100585

王春梅

中药

A01(J)13100584

职业病危害因素

臭氧、氨、硫化氢、六氟化硫、盐酸、硫酸、氢氧化钠、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本项目除送水巡检工1个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超标外,其他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非噪声工作地点控制室、休息室噪声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设计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范畴,综合考虑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工艺技术、生产方式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确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虽然部分岗位噪声测试结果超过标准限值,但超标岗位作业工人佩戴防护用品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在保证现有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聘请吴永会、董茂森、田杉3名专家对本项目作业现场及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认定作业现场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