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鹤岗销售分公司绥滨绥东加油站原址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7日 11:02

建设单位信息

名    称:中国石油黑龙江鹤岗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姚炳君

建设项目信息

地理位置:鹤岗市绥滨县绥东镇宝安村东路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黑龙江鹤岗销售分公司绥滨绥东加油站原址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规定,黑河市热电厂委托我公司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鹤岗销售分公司绥滨绥东加油站原址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评价为针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建设内容:新建SF罐区一座,内设30m3SF双层油罐4座(1汽3柴),新设1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和1台汽柴油加油机,站房和罩棚依托原有设施。

现场调查信息

调查时间:2017.10.9

陪同人姓名:李琪

调查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张立文

环境工程

A01(P)12200700

张建军

安全工程

A01(P)12200405

现场采样信息

采样时间:2017年10月18日~21日

陪同人姓名:李琪

采样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君怡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8

王春梅

中医

A01(J)13100584

王岐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6

现场检测信息

检测、分析时间:2017年4月28日-5月4日

检测人姓名

从事专业

资格证书号

王君怡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8

王岐

环境工程

A01(J)16101886

职业病危害因素

溶剂汽油、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工频电场、噪声。

检测结果

类比现场检测结果:

类比现场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控制室、休息室的噪声强度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设计要求。

预测:本项目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测试)结果应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各非噪声工作地点的噪声声级应能够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综合考虑加油种类、作业时间、加油工艺等因素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确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厂区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工艺技术先进,生产设备布局设计合理,其生产工艺、设备布局、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等方面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建设阶段如能逐项落实可研报告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补充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组织了本项目现场验收评审会,聘请了吴永会、董茂森、田杉3名专家对本项目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